近日,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律研究中心、浙江省法学会海洋经济法治研究会、宁波市营商环境法治服务中心联合举办的“城食香村生态链管理人‘以竹代塑’国际法治研讨会”在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27层会议厅举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环资中心主任钭晓东教授、宁波市司法局副局长毛利奇、立法二处处长金慎博士、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教授黄秀蓉、龙星物流副董事长王伟国、成龙特殊钢董事长王烈明、镇海女企业家协会会长励佩燕、新木科技董事长陈波、甬铭产业园董事长李宁、和美孵化园董事长沈达等出席会议。
王伟国副董事长从龙星物流和龙飞物流自动化工程实现无人仓库为例,论证了“以竹代塑”在物流圈实现的可行性,同时指出:“竹科技研发的不足为以竹代塑的实现带来技术障碍”。
王烈明董事长以钢材贸易中紧固件为例,对“以竹代塑”的前景非常看好,同时提出“以竹代塑”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问题”。
励佩燕会长提出在玻璃深加工行业开展“以竹代塑”研发的设想,逐步在玻璃深加工领域推广竹科技,实现零塑料污染。
陈波董事长现场展示了新木科技在“以竹代塑”领域的研发成果,展示了37项发明专利及一次性成型的竹纤维家具,在“以竹代塑”领域,新木科技已深耕15年,在慈溪已建设多条成熟的竹纤维家具生产线,在餐具、物流、农业科技领域也正在投入研发。
研讨会现场,钭晓东教授从环境保护和产业战略角度论证了世界经济中心正在向东方转移,提出“以国际法治化推进全球以竹代塑”的实践战略规划,并提出在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领域将“以竹代塑”写进法律条文的战略意义和实践价值。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黄国超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钭晓东教授签署了“法治生态链管理人国际人才培养基地”捐赠协议,宁波市营商环境法治服务中心负责人车金梦与钭晓东教授签署了“以竹代塑全球法治生态链管理人平台”合作协议;宁波市司法局副局长毛利奇、立法二处处长金慎分别为钭晓东、黄秀蓉、王伟国、王烈明、励佩燕、陈波、刘丹波、李宁、沈达、徐挺等颁发了“以竹代塑法治生态链管理人平台”专家聘书。
会议最后,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张民元律师向各位参会者汇报了“以竹代塑全球视野下法治生态链管理人的职业标准”,并购重组部主任金晶律师介绍了“法智卫士-心钥师”律师团队担任法治生态链管理人的成功案例,以浙江船厂破产重整案、余姚亚美毛绒重整案、康力玻璃并购重组案、龙星物流合资重组案、汉德城项目管理、东光五金清算案等论证了“法治生态链管理人”与破产管理人的明显不同,法治生态链管理人以产业链全生态循环为理念,以科技引领、资源整合、全程托管式法治化管理、全流程法治保障为目标,重在核心环节的托管,以企业或集团风险控制为抓手,实现企业或集团的新生与重生,法治生态链管理人不同于普通的常年法律顾问或项目法律顾问,更不同于破产管理人。法治生态链管理人管在企业或集团的开始,而不是频临破产或破产以后,法治生态链管理人重在法治策划、法治框架搭建、法治管理流程跟踪、过程应急及风险控制管理。
张民元主任最后总结说:“法治生态链管理人管在源头上,建设在过程中,预防在风险点上,是事前、事中法治,而不是事后法治,这也是法治生态链管理人与破产管理人最大的不同,现在我们面临的困境是:在立法领域,我们有基金管理人、破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法治生态链管理人仍然只是停留在个别项目的个案实践上,法治生态链管理人概念及职业标准的提出,其目标是建设法治生态链管理人的相关标准及相关制度,建立法治生态链管理人的第三方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全球法治生态链管理人监管制度,加快国际产业链法治化进程推进‘以竹代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