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这是证监会继发布《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的征求意见稿以来的再度发声。
会议特别强调了在后续的监管过程中需要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和持续监管,确保监管的“长牙带刺”真正落实。此外,管理委员会还建议对基金券商的相关业务进行关联风险排查,以免受到监管的影响。
证监会第一阶段费率改革效果显著,新规严禁佣金交易转移支付或造成马太效应
今年7月,证监会发布实施《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拟在两年内采取15项举措全面优化公募基金费率模式,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水平。为避免费率“陡升陡降”,本次费率改革按照“管理费用—交易费用—销售费用”的实施路径,分阶段推进费率改革。
7月7日以来,中国证监会积极推动第一阶段费率改革举措落地落实,取得显著成效。改革实施以来,全行业136家基金管理人陆续发布公告,将旗下存量主动权益类公募基金产品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统一下调至1.2%、0.2%以下。按今年6月底规模计算,公募行业每年为投资者节约费用支出合计约140亿元;随着浮动费率产品稳慎推出,公募基金产品谱系也进一步完善。
据中证报报道,以2022年数据测算,《规定》实施后,公募基金股票交易佣金总额将由188.68亿元下降至126.36亿元,降幅为33.03%,为投资者节省62.32亿元的投资成本,调降后的交易佣金总额基本回到2020年水平。
对于第一阶段费率改革效果,市场各方均给予高度肯定。12月8日,证监会就《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公募基金行业第二阶段费率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规定》一共十六条,聚焦在佣金费率上限、单一证券公司交易佣金总额上限、证券交易佣金使用场景、强化利益冲突要求、证券公司销售等部门考核、券结基金发展等几大方面改革。为避免费率“陡升陡降”,监管按照“管理费用—交易费用—销售费用”的实施路径推进,旨在实现普惠金融。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规定》限定佣金使用场景,严格限制渠道返佣和转移支付。监管明确基金销售不能与交易佣金挂钩,包括支付金融终端、外部专家咨询费等“软佣”的商业模式或终结,基金销售业务人员不得参与证券公司选择等环节。对此,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孙嘉赓认为:“中小券商盈利空间被挤压,存活难度加大,行业两极分化预计进一步加剧。”
总结网上现有的专家言论,不少研究者认为,新规严禁佣金交易转移支付或导致马太效应加剧。对于中小券商、研究能力较弱的基金公司、特别是对专家网络、数据服务商等产生重大打击,加剧市场不公平竞争。长城证券研究所非银金融团队也发表观点,他们认为,在限制渠道和转移支付的情况下,预计分仓佣金将更多用于为基金持有人创造价值的投研服务,研究分佣占比的提升或一定程度上对冲佣金总量的下降,研究业务的竞争预计变得更为激烈。
严禁佣金转移支付引发广泛讨论,买方提升研究能力道阻且长
在整个行业范围内来看,严令禁止佣金转移支付无疑能够促进市场的净化和重组,但也有可能会加剧现有的不公平竞争现象:虽然软佣转移支付被取缔,券商企业也可能通过别的途径试图规避新的监管法规,从而开发并发展专家网络以及数据平台。从公平公正的原则出发,这对于专注于专家网络服务的各类企业以及数据处理领域的同行们而言,确实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不公待遇,甚至可能导致他们所提供的专业网络服务以及数据分析成果被券商企业所侵蚀。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券商企业自身其实已经在涉足数据处理及专家网络服务等多个领域,这意味着他们同时身兼数职,既要负责数据收集、整理,也要运作专家网络、开展研究工作,同时还肩负着产品的销售任务。这种情况下,如何保持销售部门以及研究职能的独立性恐怕将会成为企业面临的一大挑战。
此外,目前新规可能会导致卖方研究业务陷入困境,券商研究已经有大幅裁员和削减专家网络、数据服务采购计划。现有业务模式被肢解,新的业务模式框架又尚未得以构建和完善。可以预见,短期内股市股权融资职能或将处于紊乱状态,市场各参与方对于未来走向的不确定性也会有所增强。特别是在近期遇到外资撤资以及减持丑闻等不利因素的情况下,a股市场的状况无疑将会更加严峻复杂。